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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 / 以食为安

第九百一十章 不占上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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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那男人找到了当地的官府想要壮告他们厂。

    然而那官老爷一听是这个厂的女工人就有些不想管了。

    “青天大老爷呀,您可得为草民做主呀!”

    “那是草民的女儿,她们生生的扣着,这像什么话呀?”

    “还要一百两银子,他们怎么不去抢呢?”

    “咳咳,你姑娘是不是与他们签订了文书?”那官老爷听他哭诉着实听累了,不由得插话问道。

    “啊,好像是的。官老爷那是草民的女儿,他们凭什么扣着呀?草民要带女儿回去,嫁人的夫家都寻好了,聘礼都收了,您说这女儿不回去像什么话嘛?”

    “这件事儿呀,您找本官本官也无能为力!”那官老爷也有些无奈。

    “为……为什么呀?您是咱们的大老爷,您不给我做主,谁能给我做主呀?这天底下还有没有王法了,他们就这般随便的扣押草民的女儿?”

    “这件事儿不是我不帮你,也不是什么枉法不枉法的,人家是有法有理的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哪来的理他们,就是仗势欺人!”

    那男人非常不服气。

    这叫什么事嘛?

    那官老爷张了口又闭上,又张开,最后一旁的小铺头见状忙替他们官老爷答道:“怪就怪在你家女儿要与人家签订那文书,文书里面规定了的,你家女儿必须给他们干够五年。

    五年之后如果想要离开倒好说,但是五年之内要离开你家女儿就得付违约金,高达一百两。”

    “他们这是霸王条例,我不认。”

    “这不是你不认就不存在的了。

    而且他们签订的文书,是符合相关的条例的,一点也不霸王,是非常合法的。”

    做这样的事儿,卫记都做出经验来了,而那女厂长又根据这当地的律法进行了一些修改,控制在法律的边缘处,绝对不超过。

    最终的目的是留下人,又没有真正的谋财害命,所以当地的官员想管也管不了。

    那男人又想撒泼了,结果收到那官员的凌厉的视线忍不住颤了一下,原来是一个扮猪吃老虎的哟。

    刚刚与他说话的时候那小官是笑意盈盈的,但现在看他的眼神可伶俐了,好像他敢再闹下去就要把他拖下去,打几十个板子一样。

    来到这闹事本就是他一时冲动之下做的决定,后来见那官员还是挺好说话的,所以又在那儿不停的告状,现在自然得收手了,这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呢。

    他是一个典型的小老百姓,心中还是挺惧怕当官的,不敢与他们对着干。

    等出了那地儿之后,忍不住对着地上吐了一口唾沫。

    “呸,又是那黑心的,肯定收他们钱了……”那男人一边低声骂骂咧咧的一边往外走。

    这一次那厂子的女老板还真的没有做过任何贿赂那官员的事。

    在东洲国并不是所有的官员都得贿赂,或者都得以其他的手段让他们不做欺负他们的事儿。

    也有不少就是那老老实实做官的,比如说他们南川的那巡抚大人,还有这个地方的小官员就是这般。

    大家的追求不一样,有的人是为了追求权利,有的人是为了追求钱,有的人是为了追求一番事业,或者说一个廉洁的名号。

    那男人却不甘心就此离开。

    本想再去那厂子闹腾一下。不能这么快就认输呀。

    但在半路却遇见一对夫妻。

    无意间听见对方说了什么女人以及那厂子的名字,回不来了,一百两。

    他忍不住拉着对方问了一番,然后知道了原来对方的遭遇与他是一样的。

    “太黑了,咱们一起去壮告它吧?”

    他一个人不行,那把他们都给拉上呗,说不定还有其他的受害者呢,大家一起,总会有官员会受理此事的,总会有人站在他们这边的,他就不信了他的女儿还不归他管了!

    “哎,别白费功夫了,现在朝代不一样了!”

    那对夫妻中的女人有些哀愁的道。

    “这在以前当爹的说的话,是要占上风的。

    但在现在特别是我们的闺女儿,牵扯到与人家厂子签订文书的情况下,咱们就占不了上风了。

    签订的文书都是在相关的法律条文的规定之下签的,也就是符合咱们东洲国的律法。

    咱们区区小老百姓想要去与立法对抗,那不是鸡蛋撞石头吗?

    而且这可是公然与咱们国家的法律文规对抗了,你说咱们这算不算得上是犯法了?

    之前我特意询问在衙门做差事的亲人,他们说这就是也算是。

    现在是官老爷不跟我们一般计较,如果闹大了呵呵,说不定还要押我们进去吃几年牢饭了!”

    “当……当真?我……我自己的女儿,我还管不得了?”

    “怎么管不得啊?只是在这件事上咱们管不得,不能让人家硬离开。”

    “不能离开那……我就把男人送她那去,行不行?”就算成不了事儿,也得恶心恶心他们。

    “呵!想什么呢?你以为人家那是收容之地呀?人家那厂子是闲杂人整不得进入的,如果人家不让你进去,你还硬闯,那人家更可以报官了,直接就把你给抓了!”

    果然那男人被脸吓得脸色苍白了起来。

    他就一界小老百姓,哪知道那么多的法律文规啊,只知道杀人是犯法的。

    其他的根本就不了解。

    现在被这对夫妻给唬得一愣一愣的,最后直接微微抖着腿跑回家了。

    大不了……大不了五年之后再来呗!

    不就是五年的时间吗?老子等得起。

    到时候回来好好收拾一顿,然后再给她找一个夫家给嫁了。

    找不到那样好的,就找一个相对较差的,比如说那死了老婆的带有一堆孩子的,或者是大富人家做个小妾也可以!

    只要聘礼给的多,那就怎么都可以。

    养了这么多年女儿,不能让他白养呀,必须得赚回来。

    当然定期要钱的事也不能少。

    他闺女人回不来,但是天天在那厂子里做活,肯定是有钱的。

    那他就是要钱呗,不给,那就以要钱的名义闹。

    把钱要到手,一切都好说。

    打发走了那男人,厂子里的姑娘松了一口气。

    那女厂长见状没再多说,而是去找了一个来的比较久的女匠人,让她陪着那姑娘缓解一下。

    那女匠人明白女厂长的意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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