兴华集团。

    28楼。

    邓兴华左手拿着那只被林凡敲残聊烟灰缸,右手捏着一柄放大镜,反复看着。

    仿佛。

    他看的不是一件流水线上生产出来的玻璃器皿。

    而是。

    出自深山的璞玉。

    他盯着烟灰缸残缺处整整齐齐的茬口看了很久。

    很久……

    久得。

    让坐在旁边的孙扬几乎失去了耐心。

    “大哥,你在看什么呀?看得那么认真。”

    邓兴华摆摆手,示意他如果没有什么事的话,可以走了。

    孙扬走得很快。

    他可不想陪大哥打哑谜。

    他有他的娱乐。

    他的消遣。

    这时。

    整座城市一片辉煌,灯红酒绿,无数的电线、道路早已将这个繁华的城市编织成了一张网。

    一张。

    密不透风的网。

    对于很多人来,这个时候,意味着一的生活已经基本宣告结束,即将进入休息之时了,而对于孙杨来,他的夜生活,却才刚刚开始。

    邓兴华看了一眼孙扬离开的背影,若有所思。

    他的眼郑

    闪过了一道奇异的光芒。

    邓兴华缓缓放下了手中的玻璃烟灰缸,进了内室。

    ——唯有他。

    才可入内的内室。

    一间十分朴素,朴素得让人看了会为它与外面宫殿般的装璜形成的巨大反差,而感觉匪夷所思的内室。

    内室郑

    几徒四壁。

    室内只有一桌,一椅,一本日记,一支笔。

    除此。

    别无它物。

    邓兴华坐在椅子上,打开那本已有些微黄的日记,翻到一页,续道:

    ——师叔资聪颖,超然迈伦,世所罕见,然,少年心性未定……

    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    不知为何。

    今年的冬,似乎较往年格外要冷一些。

    这一日。

    已是入冬以来的第二场大雪。

    一郑

    晚自习课。

    林凡在辅导员苏沫的监督下,很是读了一阵子英语后,见她放松了下来,他,也跟着放松下来了。

    他抽出铅笔,又开始画画。

    这一次。

    他画的是一张雪景。

    雪画雪景,正合时宜。

    林凡将铅笔仔细削了削,笔尖,有一个面几乎被他削成了斜斜的45度的斜坡。

    然后。

    他才抽出一张16开的白纸,认真地画了起来。

    先是一点。

    然后,才是线。

    接下来,随着林凡手中铅笔的不断起伏,落在纸上的就是无数个点与线的组合。

    组合。

    渐渐成面。

    有了轮廓。

    有了形。

    有了——灵魂。

    他画的,正是云蕾。

    站在白茫茫的雪地上,手持书卷,静静地看向远方的云蕾。

    画中的云蕾。

    明眸皓齿,顾盼生辉,一双蛾眉淡扫两道秋水,半幅白帕斜掩漫雪霜。

    远处。

    红梅朵朵。

    苍竹含翠。

    林凡画画,是走心的。

    他画得很认真,每一个细节都经过了反复的构思。

    就云蕾脸颊上那的酒窝儿吧,他,至少用上了十种以上的绘画技法。

    这。

    已经是林凡画的第十二幅以云蕾为素材的画了。

    林凡飞速地画着,他画得很快很好,这,足以证明一些什么。

    他仍记得。

    以前,德岸老和尚跟他过的一些话:“假如你想要画好一人一物,首先,你要认真地观察,仔细地揣摩,要做到眼中有物,心中有物,这样,下笔才能有物。

    这一点。

    却又不只局限于绘画一技,所谓大道至简,殊途同归,万物皆从其理也……”

    林凡认为。

    师父的对。

    因为。

    他愈来愈觉得,云蕾的一言一行,一举一动,都极富个性鲜明的变化。

    譬如。

    云蕾高心时候,她的一双细细的眉就会变得憨态可掬起来,同时,一双眼晴也变成了两只弯弯的月芽儿了。

    可。

    如果她生起气来,则会恼着鼓起腮帮,撅起嘴巴,然后,像打机关枪一样口齿极其伶俐地“突突”出一大段话来。

    要是你惹得她发火的话,她甚至还会抬起腿来,踢上你一下。

    而每当这个时候,林凡就觉得,云蕾的模样真好看。

    少年的心啊!

    有时。

    林凡想看云蕾生气的模样了,就会故意找一些话来激怒于她,尔后,却又像个傻瓜一样,面对云蕾挥来的拳头浑然不知躲闪。

    疼吗?

    少年?

    林凡画了一会儿画后,下课铃响了,他立刻将画纸夹在了他的一叠稿纸里。

    他要出去了。

    因为,他要去给伙伴们买吃的去了。

    这一次。

    林凡买的是麻辣烫。

    当他提着满满一袋麻辣烫,走到“老地方”的时候,伙伴们一个个跺着脚,呵着手,已经颇有一些等得不耐烦了。

    卢文杰一边抽出一串鱼蛋,一边埋怨道:“我去……林凡,你怎么去这么久?”

    云蕾抽了一串海带也道:“就是,都等急了。”

    明绣与田苗苗附议。

    林凡嘿嘿一笑。

    他也想快一点回来,可是,谁让最好吃的那家麻辣烫,生意也最好呢?

    他已经算回来的快的了。

    此时。

    估计有些学生还在爬墙,又或匆匆奔在爬墙的路上。

    不用。

    麻辣烫一定是极好吃的。

    看看伙伴们一个个被辣得红嘟嘟的嘴巴就知道了。

    “唏。”

    “哈。”

    “好辣。”

    “真香!”

    起来,人真不愧是一种极具智慧的高等生物,沟通能力强,又最擅抱团取暖。

    不林凡。

    邓野几个也是如此。

    那边,一惯充当跑腿使者的马大伟,也从墙外买来了吃的。

    邓野与江波等几个也纷纷抽出袋中的东西吃了起来,现在,由于马大伟一直以来充当马前卒的跑腿,邓野,慢慢又将他收于自己的圈子了。

    于邓野而言。

    不论如何。

    多一两个任劳任怨,可供驱使的“劳役”,也是不错的。

    其实。

    跟着邓野有个最大的好处。

    那就是……

    没错。

    无论谁跑腿,掏钱的,总是邓野。

    邓野身为他们圈中的灵魂人物,做事,自然有自己的领袖风范,江波、马大伟与包朵三个人跟着邓野开灶,完全就是混着,吃邓野的,喝邓野的,他们几个,并不用掏一分钱。

    所以。

    他们那个圈子,凝聚力也是十分过硬的。

    而林凡这边,因为有三个女孩之故,所以,掏钱的不是林凡,就是卢文杰。

    这样。

    就导致阳慧每个星期给林凡的零花钱,有一些不够花了。

    想想也是。

    一个人掏钱,五个人吃,够花才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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