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清晨,宋和在吃早餐的时候,惊喜的发现,季夜戴着她送他的那枚领带迹

    一颗心脏又开始怦怦跳个不停。

    有些时候,有些语言是不消的,只看对方的行为举止便可知其心意。

    季哥哥将她的送的的礼物放在了心上,很珍重的样子咩。

    此时的宋和心情是雀跃的,但是她没有想到的是,这枚领带夹成了陪伴季夜最久的饰物。

    后来的后来,哪怕宋和又送了他许多个领带夹,甚至价格更为昂贵,而季夜最偏爱和最喜欢佩戴的,依旧是这枚白金镶钻的领带迹

    一顿早餐吃得宋和热血沸腾,完全食不知味。

    一双眼睛时不时就要瞄一下那枚领带迹她只觉得,戴上这枚领带夹的季夜,仿佛更增添了玉树临风的风采。

    他可是比她在影片中的男主角帅多啦。

    这么好看的颜值和身材,不去拍戏,真是太可惜了,简直是浪费大自然的宝贵资源。

    季夜看见对面的姑娘不好好喝粥,眼睛在她身上瞄来瞄去不,还不时的叹息一声,觉得莫名其妙。

    他低头喝了一口粥,味道和平时没有什么两样,平时姑娘都要喝两碗的,今一碗喝了都不到一半。

    “好好吃饭。”他摆出家长的作风。

    宋和的眼睛里都是五彩的星星,面对季夜摆出的冷脸,哼!

    她才不怕。

    现在的她已经摸透他的性子了,就会摆出一张冷冰冰的脸唬人,她现在,不怕他啦!

    某人其实就是一只纸老虎,看着吓人,其实——根本就没有那么可怕。

    宋和的嘴色勾出弯弯的漂亮的弧度。

    眼睛看了一眼那枚在清晨的阳光下依旧闪着夺目光芒的领带夹,心中的喜悦更加浓重了。

    然后,她才低下头,轻轻地喝了一口粥。

    糯米红豆熬的粥,喝到嘴里,软软糯糯的感觉,还带着丝丝香甜。

    这粥里,一定加了冰糖,软糯中带着爽口的甜。

    却又甜得不那么浓,淡淡的,适中的甜度让她喝了一口还想再喝一口。

    直到喝完了一碗才想起来,自己现在不能暴饮暴食,体形很重要啊。

    而且,她忽地又想起曾经季夜嫌弃她胖的情形,那句“嗯,的确是重了”,虽然的是当时的那只猫,但那只猫也是她啊。

    不不,不能再吃了,宋和自觉地放下了碗筷。

    即使季夜亲手做的美味早餐再吸引她,也一定不能继续吃下去了。

    她不能让季夜有一像嫌弃当初的那只猫一样嫌弃她。

    不记得是什么时候看过一句话了,意思是:一个女人,要为自己所爱的人保持纤细的腰肢。

    女为悦己者容。如果一个女人连身材都不舍得为男人去保持的话,又怎么能明她对这个男人是深爱?

    这个论点,宋和是赞同的。

    为了心爱的人,损失一点口腹之欲,又算得了什么呢?

    所以,今她只喝一碗粥就够了。

    再贪吃,也不能再吃了。

    不想做肥婆,不想成为一个水桶腰,就要从早餐开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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