战筝瞟了男人一眼,问钞能力。

    “为什么比他生更大的气就好了?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因为大佬要是生更大的气,肯定会大到包含了他生的气才叫大嘛,这样一来,他就无气可生啦;言之就是‘生他的气,让他无气可生’!”

    “虽然有点道理,但怪怪的,你有科学依据吗?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这可是大数据的结果。很多女孩子不心把另一半弄生气后,都是用生更大的气来解决的!据解决方法百试百灵!”

    “可是这样不好呀。是我没有顾虑他的感受,了令他感到难堪的话,让他生气,这是我的错,可我却要生更大的气来解决这件事,岂不是在错上加错?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大佬没有必要管谁错谁对,很多事情都是没有绝对的对和错的。而且大佬性子纯粹,只是实话实而已,他自己没把持住,恼羞成怒能怪谁?”

    “你这么一,我感觉自己好像又没有什么错了。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可不是嘛!大佬本来就没错,可他却要生大佬的气,那就成了他的错!他既然有错,大佬为什么不能生更大的气?”

    “有道理。”战筝又瞄了男人一眼,“但是……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但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我气不起来。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什么?”

    “太帅了,我气不起来。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……”

    大佬为何的如此理直气壮?

    见少女开始沉默,还时不时的偷瞄自己,盛非池藏在后背的手掌渐渐握起。

    要忍住。

    不能失控。

    起码不能一大早就失控。

    可是,姑娘好像有点失望。

    而且失望的样子,也未免太可爱了。

    盛非池不禁又想,就算自己受不了她以毒攻毒的方式,还可以沟通,而不是什么都不也什么都不做。

    但此刻,他又莫名的感觉,目前好像不是沟通的好时机。

    战筝发现自己不动,男人也不动,也不问不催,于是就那么干巴巴的看着对方。

    钞能力:“大佬如果没办法生气那就不生气好了,换成吵架也可以的,要不试试跟他吵一架?”

    “为什么要吵架?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情侣在一起必然会吵架,可谓三一吵,五一大吵,但要记得炒怡情,大吵伤身,的吵一架就行,先看看效果怎么样,要是效果不好再另。”

    “太帅了,我吵不起来。”而且她本来也不会吵架。

    钞能力一脸“我就知道”,以及“花痴你收手吧”的表情:“那要不然试试冷战呢?”

    “冷战?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昨晚大佬还问人家热不热来着,既然他热,那大佬不如就用冷一点的方式处理,这样也算冷热均匀,好歹是一种平衡啊!要知道万物守恒!”

    战筝听后没再话,直接就转身走了。

    男人也随之松开暗暗握成拳头的手掌。

    不错,忍住了。

    再接再厉。

    但是怎么感觉,再也厉不起来了呢?

    长腿一迈,用了一夜也未能收拾好各种琐碎心情的盛非池,无奈地跟战筝身后,来到餐厅。

    随后的整个用餐过程,二人可谓是寂静无声,完全零交流。

    他们不交流,别人也不敢交流,很快就都意识到二人之间的状态不太对劲儿。

    都不相互投喂了,是发生什么事了?怎么都不话?盛甲看向盛乙。

    两个人会不会是吵架了?盛乙看向马修斯。

    马修斯两耳不闻窗外事,一心只吃蛋炒饭。

    不能吧,刚才我去叫三少吃饭,三少奶奶还她去叫呢!而且当时表情挺兴高采烈的啊!盛乙不得不看回向盛甲。

    那到底是怎么回事?盛甲皱紧了眉头。

    一顿早餐就在这种安安静静又奇奇怪怪的气氛下,结束了。

    战筝回到房中,挑选今出门所需穿搭。

    她要跟着盛非池一起去非池科技的实验室“调配”珍贵细胞,但此刻的心情委实算不上太好。

    十月中旬的帝都早晚有些冷,中午倒是十足的热。

    即便战筝大部分的衣物都在Z市,但因为买的实在太多,便将领域的竹楼塞得满满当当,让本可以居住休息的竹楼彻底成了一个随身衣帽间。

    衣服虽然多,但有钞能力这个时尚弄潮儿在,也不难搭配。

    “大佬今就来个霸道女总裁风,墨镜一带,谁也不爱那种!”

    “可以。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这套YSL白西服属于品牌很经典的吸烟装款式,搭配随便一双高跟鞋都是一绝!大佬就穿这套,气场绝对两万八千米!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战筝如言换上。

    钞能力:“包包就拎爱马仕新出的那个Birkin20限量房子包,我前段时间帮大佬买的,不管‘白’还是‘黑夜’,所有配色都齐全了~随便拎哪个配色都行~”

    “嗯。”战筝意念一动,找到其中一只房子包,取出包撑,拆掉防滑条。

    尺寸巧,手拎正好,深蓝色的配色倒是像极了家伙的黑夜,包面上的三扇窗子倒是蛮可爱的。

    钞能力:“要是不戴个几千万的手表都不好意思叫女霸总,大佬就带Graff那个价值5500万的五彩钻石手表吧~白西服颜色和款式都很简约了,配饰要尽量复杂、出彩一些,这样才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~”

    闻言,战筝带上手表。

    钞能力:“和手表同款的项链大佬要不要带一下?或者选一条丝巾也校”

    战筝听话地带上与手表同款的五彩钻石项链,因为方便。

    和手表同款的项链只有一条,但是丝巾却有上千条,选起来太难了。

    钞能力:“不止上千条哦,都已经上万条啦。”

    “……”

    钞能力:“让我来康康大佬穿哪双高跟鞋!在颜色上建议和包包的颜色能够相互辉映,同一个颜色或者同一个色系都OK,就选这双JimmyChoo的深蓝色和银白色渐变吧!鞋型好,看起来还blingbling~最主要是7CM的角度大部分的女孩子都蛮好穿的,毕竟是大佬第一次穿高跟鞋,好穿比好看更重要一点!”

    战筝没穿过高跟鞋,试都没试过,但是却买了好多。

    因为,看着好看。

    但看高跟鞋的造型,也知道好看和好穿就是鱼和熊掌,不能兼得。

    道理战筝都懂,所以真正穿上后,心理准备很充足,还适应性地来回走了走。

    她觉得能HOLD左,拎起包包,架起墨镜,整理了一下发型,将房门一开。

    门外,男人正好单手抬起,一副准备敲门的样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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